学术活动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术活动 > 正文

法律系举行首届学术经验交流研讨会

作者: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5-04

为了提高法律系科研水平,增进全体教师之间的了解与团队意识,法律系于2011年11月8日在社工实验室举行了首届学术经验交流研讨会,李响副院长、王金堂主任、曲天明副主任、杨喆老师、周丽老师、陈建云老师、姜福东老师、于晋老师、王国柱老师、韩亚东老师、李博老师、李鑫老师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
本次会议由曲天明老师作为主持人,王国柱老师作为主发言人,李响副院长、姜福东老师作为主评论人。王国柱老师就上周参加的山东省2011年科技法年会的情况和自己的读博心得进行了发言。王老师主要就项目申请和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谈了自己的看法。首先,应该借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的东风,就相关的主题进行项目的申请。其次,当前法学领域的研究存在着由立法中心转向司法中心的趋势。第三,外文资料的使用和比较的方法在当前法学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。李响副院长首先进行了评论,认为外文资料的使用和比较研究方法确实很重要,值得认真对待,但是是否所有的法学部门中都存在有立法中心转向司法中心的趋势,这是值得讨论的。姜福东老师认为,外文资料的适用要根据自身特点具体分析。对于这一话题,曲天明老师认为,案例方法也是研究中非常重要的方法,但是对单一案例的片面拔高研究是否恰当,这是值得重视的问题。王金堂老师认为,对于研究中实证方法到底意味着什么,需要进一步的研究。李鑫老师也对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认为社会学中的实证方法与法学中的实证方法是有区别的。其他老师也就自己的思考发表了看法。

经过近90分钟的热烈讨论,本次研讨活动圆满结束。法律系王金堂主任表示,法律系将加强系列科研和教研活动的组织和开展,通过教师之间的讨论、辩论,相互之间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,以形成法律系科研和教研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
新葡萄8883·(AMG认证)官方网站-Delight the World  版权所有

地址:青岛市松岭路99号,邮编:266061,联系电话:0532-88958919

电子邮箱:fxy@qust.edu.cn